导读:
(资料图)
通过诉讼方式来讨债的,可以说是追讨债务的手段中比较有效的一种。但对于起诉的一方而言,按照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,应当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,以免最终的判决结果给自己造成不利。那究竟债权人起诉注意什么问题呢?
一、
债权人起诉注意什么问题
债权人起诉应注意的问题有:向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,通过诉讼渠道维权,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,起诉状,并预交诉讼费用。债务起诉要准备好起诉状、原被告主体身份资料、债权债务凭证。
二、
起诉后债权人还能向债务人追偿吗
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后,是可以继续向债务人追讨的,民事诉讼和私下和解是不冲突的。原告仅依据借据、收据、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,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,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。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,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。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,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、款项交付、当事人的经济能力、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、交易习惯、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,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。
三、
债权人到法院起诉,法院会怎么判
(一)法院会注意防范、制裁虚假诉讼。
(二)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,要依法全面、客观地审核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,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、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。
(三)法院对形式有瑕疵的“欠条”或者“收条”,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;对现金交付的借贷,可根据交付凭证、支付能力、交易习惯、借贷金额的大小、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。发现有虚假诉讼嫌疑的,要及时依职权或者提请有关部门调查取证,查清事实真相。经查证确属虚假诉讼的,驳回其诉讼请求,并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;对于以骗取财物、逃废债务为目的实施虚假诉讼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债务人就相关债务纠纷向法院起诉,并不意味着该法院就一定要受理案件。现实中,往往会因为法院没有管辖权或者不具备起诉的条件,而不会受理案件,那么纠纷就无法得到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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